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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處委託建築物昇降設備檢查機構

公告本處委託建築物昇降設備檢查機構

中華民國110年4月16日營江環字第11010027271號公告

主旨:公告本處委託「中華起重升降機具協會」、「臺灣省機械技師公會」、「台灣昇降設備檢查促進安全協會」、「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高雄市機械安全協會」、「中華民國建築物昇降暨機械停車設備協會」、「台灣立體停車機械產業協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臺灣停車設備暨昇降設備安全協會」等9家建築物昇降設備檢查機構,辦理本處主管建築管理範圍內建築物昇降設備之竣工檢查及每年定期安全檢查,並代為核發使用許可證。

依據:依建築法第77條之4及行政程序法第16條辦理。

公告事項:
一、委託經內政部指定之9家建築物昇降設備檢查機構,依建築法第77條之4第2、3項暨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辦理本處主管建築管理範圍內建築物昇降設備之竣工檢查及每年定期安全檢查,並代為核發使用許可證。
二、本委託事項自公告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