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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家園守護圈學習暨駐地輔導計畫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標題內容
機關名稱 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
標案名稱 台江家園守護圈學習暨駐地輔導計畫
標案案號 100-C25
機關代碼 3.1.2.14
單位名稱 企劃經理課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城平路2號
聯絡人 許明芳
聯絡電話 (06)3910000分機207
傳真號碼 (06)3911234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傳輸次數 01
標的分類代碼及名稱 92教育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預算金額 2,000,000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後續擴充
本案是否可能遲延付款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公告日 100/04/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辦理方式 自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城平路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時間 100/05/11 10:00
開標時間 100/05/11 14:0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城平路2號
投標文字 繁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城平路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01年1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刊登公報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應為「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之廠商。
(二) 應具有相關專長之專業人員(如人文史蹟專業、景觀設計、建築工程、文創或商業規劃設計、資源與產業、市場行銷、自然保育等相關專業技術)。

附加說明

(三)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證明文件以中文為主,如非中文則應附中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法院或中華民國駐外機關認證。應繳附證明文件如下:
廠商資格為具有合法立案登記之公司或行號,並出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屬法人機構者,出具法人登記證書;財團法人應檢具法人登記證、最近一期完稅證明或前項規定完稅證明以外之相關替代文件;人民團體應檢具立案證書、免(納)稅證明文件等證件;私立大專院校或學術研究機關(構),檢具該校或機關(構)出具之同意書。
1. 納稅證明文件。
(1)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 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五) 標價清單及標價經費分析表。
(六)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得當場提出)。
(七) 廠商切結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976717、傳真:02-23976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