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內容 |
機關名稱 |
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 |
標案名稱 |
台江國家公園鹽田文化村景觀池休憩及步道設施暨綠美化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案 |
標案案號 |
100D-008 |
機關代碼 |
3.1.2.14 |
單位名稱 |
環境維護課 |
機關地址 |
708臺南市安平區城平路2號 |
聯絡人 |
郭宇智 |
聯絡電話 |
(06)3910000分機303 |
傳真號碼 |
(06)3911234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傳輸次數 |
01 |
標的分類代碼及名稱 |
8672工程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預算金額 |
458,319元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後續擴充 |
否 |
本案是否可能遲延付款 |
否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公告日 |
100/06/21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是否屬統包 |
否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辦理方式 |
自辦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機關文件費 |
0元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708臺南市安平區城平路2號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自行前往購領者免費,郵取者需付郵資(詳附加說明)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時間 |
100/07/01 10:00 |
開標時間 |
100/07/01 10:30 |
開標地點 |
708臺南市安平區城平路2號2樓第2會議室 |
投標文字 |
繁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708臺南市安平區城平路2號總收文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 |
否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履約期限 |
自簽約日起105日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刊登公報 |
否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歸屬計畫類別 |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
廠商資格摘要 |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2.技師事務所:「執業執照」及「會員證」。 3.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開業證書」及「會員證」。 4.國內各大專院校、公立研究機(關)構、或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公司、機構、公會、協會、學會、財團法人機構之法人團體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專業服務之自然人。為營利事業機構者,需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營業登記證;如為非營利之法人團體,須檢附法人登記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公立研究機(關)構及公立大專院校,須檢附登記或設立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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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一)本案完整案名為「台江國家公園鹽田生態文化村濕地景觀池休憩及步道設施暨環境綠美化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工作案。 (二)廠商納稅證明: 1.(1) 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應繳驗「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2) 新設立公司行號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令無須繳納者,請附證明文件)。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附文件: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3.自然人繳納綜合所得稅證明者: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繳稅證明。 4.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附文件: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5.公立研究機關(構)及公立大專院校,得免附納稅證明文件。 前項第2、3、4款,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前述證明文件未經出具單位蓋章者無效,塗改者亦同。公立研究機關(構)及公立大專院校,得免附廠商信用證明文件。 (四)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得當場提出,負責人親自出席或未派代表出席者免予提出)。 (六)廠商切結書(正本)。 (七)參選授權書(正本)。 (八)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應出席評審會議簡報並答詢,評審會議日期及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 (九)招標文件領標之售價及付款方式 1.自行前往購領方式: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7時),請逕向本處行政室以無記名方式免費索取。 2.通訊購領方式: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依照招標公告規定辦理申領,並請將回郵郵票(快捷郵資:臺南市150元、外縣市190元、外島200 元)置入郵領信封內,郵寄至本處行政室,信封左上角請註明:郵購『「「台江國家公園鹽田生態文化村濕地景觀池休憩及步道設施暨環境綠美化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工作案』招標文件。 3.電子領標方式:請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自行下載。廠商應依照主管機關電子採購作業辦法之規定辦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4.廠商履約遇有經費之財源調整,致履約費用增加或減少者,契約價金得予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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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976717、傳真:02-239768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