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申請
10個工作天(含現勘)
企劃經理課
06-2842600轉1206、1208
申請條件: 園區內實際作農漁及養殖產業涉及開墾及變更使用者,應依法提出申請。 申請項目: 包含樹木疏伐、土地開墾、魚塭坵形變更、回填土、挖取土方外運等相關行為。 申請應附證件: 請參閱申請書。